⒈ 指皮亦可食的果實。
引明 陸深 《蜀都雜抄》:“梵 文甚細,如敘果有五:棗、杏等謂之核果,梨、柰等謂之膚果,椰子、胡桃等謂之殻果,松子、柏仁等謂之檜果,大小豆等謂之角果……膚,皮膚可啖也?!?/span>